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終止租約不再續租 存證信函

主旨:

茲通知民國(下同)109年1月5日之租賃契約於到期後不再續租,詳如說明,敬請查照。

說明:

一、本人前於109年1月5日將○○市○○區○○路○○號房屋出租予 台端,並訂立租賃契約,約定租期至110年1月6日,現租期將屆,茲通知 台端上開租賃契約於到期後不再續租,請 台端依約將租賃標的物於租期屆滿時回復原狀並將戶籍遷出,及與本人辦理點交事宜,待點交無誤後,本人將無息退還押金新台幣○○○元予 台端。

二、綜上,敬請知照辦理是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