詐騙集團取得帳戶或洗錢的常見手法

  • 網路商店:詐騙集團先是建立友誼橋樑,在無意間透漏自己有從事網路商店,並表示屬於創業,之後再協助被害人開立網路商店儲值,進而施詐,甚至進一步要求提供帳戶作為轉存使用。
  • 虛擬貨幣:詐騙集團佯稱有虛擬貨幣投資事宜,並要求開立虛擬電子錢包操盤,再進一步用各類手法施詐。
  • 家庭代工:詐騙集團透過各類社群軟體或社團張貼求職廣告或家庭代工,並用詐術讓被害人誤以為自己確實在應徵工作,之後再以各種理由要求提供帳戶,讓許多經濟困難的人雪上加霜。
  • 在家工作:詐騙集團利用真實存在的公司名稱徵才(多半為行政助理工作或外勤工作),佯稱公司業務擴張,但在部分縣市還沒有辦公地點,表示可在家辦公,並利用被害人帳戶匯入款項,佯稱是公司貨款,其後要求提領後交付給廠商,讓許多年輕人誤信而遭利用。
  • 感情詐騙:詐騙集團利用網路虛擬空間的距離,使受害者難以察覺自己已遭詐騙利用,甚至誤以為在網路遇到有緣之人,等到發現時,往往是自己帳戶遭列為警示帳戶之時。

以上可見,詐騙集團手法推陳出新,求職類型的詐騙,於應徵時甚至有投遞履歷、面試、考核等流程,經常使人誤以為確實在從事正當工作,且甚至有報班群組,更加深有許多人在工作的假象。感情類型的詐騙,更是從早到晚噓寒問暖,並傳送照片、證件照等讓人誤信真有其人,一旦遭到利用,後續可能收到各縣市警局通知製作筆錄,使被害人心力交瘁,不可不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