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詐騙集團騙了之後,如何訴訟求償?

這類案件大致可分為刑事及民事訴訟,刑事案件會先進入偵查程序(包括警局製作警詢筆錄及地檢署偵訊),偵查終結後若有構成刑事犯罪,則會將案件起訴到地方法院刑事庭,被害人會收到「起訴書」。

收到這份「起訴書」後到地方法院刑事庭一審判決之前,都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起訴,等到將來刑事庭一審判決後,這件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」則會移送「民事庭」進行審理,民事庭調查審理後,則可以取得民事判決,將來可被害人再持這份民事判決聲請強制執行。

然而,這類案件的被告,不論是取款車手或提供帳戶之人,通常也都是經濟較弱勢的人,真正取得詐騙贓款的共犯通常也難以查獲,要從這些弱勢者取回賠償,也是相當困難;且對被害人而言,並不在意這些被告將來刑事案件如何處罰,而是希望能盡可能取回被騙的款項,因此建議可透過調解與有意願賠償的被告協商,否則將來縱然取得民事判決,也難以透過執行獲得賠償。